每日甘肅網5月24日訊 據白銀日報報道(記者黃武) 近日,記者從市工商局了解到,為切實營造企業誠實守信的信用環境,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該局出臺了《關于建立企業信用承諾制度的實施意見》,決定于6月1日起施行。
據悉,《關于建立企業信用承諾制度的實施意見》分為建立制定信用承諾制度的目的及原則、信用承諾的對象、信用承諾的內容、信用承諾的程序、信用承諾的實施6個部分,明確了信用承諾制度的原則是政府引導、部門監管、主體參與、信用約束、行業自律、社會監督,規定了信用承諾制度的對象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登記的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參照執行。
《信用承諾書》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企業注冊登記窗口在企業領取《營業執照》時告知并指導企業按規范格式填寫,并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主體名稱等企業信息發生變更時應當重新作出信用承諾。企業自作出信用承諾的20個工作日內,應自行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已簽署的《信用承諾書》隨同企業提交的注冊登記材料,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并歸檔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信用承諾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作為對市場主體事中事后監管、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誠信示范市場認定、馳(著)名商標認定等工作的參考依據。